昨天整理搬家的物品,看到幾封信和卡片,原來我曾經讓別人家的小孩,這樣傷心失落。
當時說好要在一起的,年輕的女孩剛開始對男孩非常好,彼此都說要一直在一起。
然後因為一些到現在已經記不太清楚的小細節,女孩決定離開,男孩受傷並且質疑這段感情。
或是持續默默關心女孩,雖然清淡如流水,卻無法讓人忘記他的存在,這些真摯的言語,透過信件讓我想起十多年前的往事。
當時才20歲的我,那懂得什麼是愛,真的太年輕,眼裡只有自己。
等到了20多歲,開始愛漂亮,選擇的機會更多,當然不會珍惜,我年輕的時候真的很壞啊!
對不起,謝謝你曾經愛過那樣任性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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